气体灭火剂充装人员除应符合相应条件:GB 27550《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1.充装站应配备工程师技术职称以上(含工程师)的专职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2.充装站应配备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并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充装站应配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气瓶检查员。
4.充装站应配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气瓶充装人员,且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两名。
5.充装站应配备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人员。
还应具备以下能力:《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GA1203-2014
1.从事气体灭火剂充装的人员应了解所充装气体灭火剂的性能;
2.从事气体灭火剂充装后检验的人员应具有所充装气体灭火剂质量检验能力;
3.从事气体灭火剂瓶组检验的人员应具有气瓶质量检验的能力;并应掌握所充装瓶组及容器阀结构、相关设计参数及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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