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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学习

时间:2021-04-29  浏览量:442
  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隐患,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文陈述了编写本规范的目的。传统的四种固定式灭火系统包括水、气、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是其中的一种,应用较为广泛。在每年的考试中,我们都会占据10分左右的分数。我们除了之前分享的几大规范外,还要掌握这个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文描述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考试中需要掌握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系统不需要掌握。但由于本规范只规定了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和方法,因此本规范的规定不适用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因为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技术内涵。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目前唯一可在当地应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因此,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文将继续

  根据国家政策,提出了工程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安全可靠”是以安全为基础,要求必须达到预期目的;“技术先进”要求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和灭火系统设计科学,设备先进成熟;“经济合理”,就是在保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前提下,节约工程投资成本。

  1.0.4

  设计中使用的系统产品和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1.0.5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气体灭火系统的位置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1

  保护区

  满足完全浸没式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2.1.2

  全水浸灭火系统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量的灭火剂喷洒到保护区内,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保护区的灭火系统。

  2.1.3

  管道灭火系统

  根据一定的应用条件,对灭火系统进行设计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主管支管输送到喷洒组件进行喷洒。

  2.1.4

  预制灭火系统

  根据一定的使用条件,预先设计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淋组件,组装成一套完整的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

  2.1.5

  联合配电系统

  采用一套气体灭火剂储存装置,通过管网的选择性布设,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域的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2.1.6

  灭火浓度

  在101千帕大气压和规定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的气体灭火剂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2.1.7

  灭火密度

  在101千帕大气压和规定温度条件下,单位体积灭火所需的固体热气溶胶发生器的质量。

  2.1.8

  惰性浓度

  引入火源时,在101千帕的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抑制空气中任何浓度的易燃、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燃烧所需的气体灭火剂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2.1.9

  浸泡时间

  a防护区保持设计规定的灭火剂浓度所需的时间把火完全扑灭。

  2.1.10

  泄压口

  喷洒灭火剂时,防止保护区内压力超过许用压力,放开压力的开口。

  2.

  1.11

  航向中点

  喷洒过程中,灭火剂喷洒量为设计量50%时的系统状态。

  2.1.12

  无毒反应浓度

  无观测不良效应水平浓度

  无法观察到因灭火剂毒性作用而产生生理反应的灭火剂最大浓度。

  2.1.13

  毒性反应浓度

  (最低观测不良效应水平浓度)最低观测不良效应水平浓度灭火剂的最小浓度可以观察到灭火剂毒性引起的生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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